終於有一篇不是說自己生病, 因為這次說我弄傷腳...
話說在辦公室悶了一個星期, 所以跑到赤柱去"呼吸新鮮空氣",
在那裡逛了一大圈覺得閒著也是閒著, 就坐巴士到數碼港.
就在那個"渺無人煙"的商場, 我看不到樓梯級然後跌倒了.
他趕不及扶住我, 我整個坐在地上傷到腳筋幾乎起不來.
最初還覺得沒甚麼, 還走去看電影 跟朋友晚飯,
到我回到家裡再看才發現腳跟整個腫起來了...
今天一大早去看跌打. 醫師只問了一師"拗柴了?"就揉我的腳,
然後給我敷了一劑膏藥, 著我明天再看一次就放我走了.
現在腳每動一動拉到筋就會痛, 出入家門上落樓梯都變苦差...
不過還好事發當時沒有太多人看見, 否則就真的很糗...
(屁啦 糗了就糗了 怎麼還分大糗小糗, 走路不帶眼是我活該!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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